《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刊发公司教授林进平、博士生杨洁文章《评普兰查斯对马克思阶级观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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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之后,躁动不安的资本主义世界在新科技的加持之下又获得了新的发展,如何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发展新变化,无产阶级事业何以可能及如何可能的问题,就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认真对待的核心问题。特别是二战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不断受到挑战和质疑,一些自由主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阶级概念已经无用,甚至已然消亡。但不少左翼学者和马克思主义者还是深信阶级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及其作为理论视角的重要性 ,戈兰·瑟伯恩(Göran Therborn)在《新左派评论》中就发文指出,“如果没有阶级作为指南针,即使是最好的社会运动也不太可能克服现代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希腊籍哲学家尼科斯·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更是深谙阶级问题在变化了的资本主义世界的重要性,而他对马克思阶级观的“重塑”就是其政治理论重释中关键的一环。为此,通过反思他对马克思阶级观的“重塑”,可以管窥其理论上的优缺,并介入对当代阶级问题的思考。
一、普兰查斯何以要重塑马克思的阶级观
阶级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一个既重要又相当棘手的问题。一个容易注意到的事实是:阶级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堪称马克思整个学说的出发点,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阶级概念都未曾作过系统的阐述”。以麦克莱伦的说法:“《共产党宣言》曾经把阶级对立加以简单化,宣称‘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然而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对于中产阶级和非生产部门的发展所进行的研究,似乎提出了一个更为微妙、甚至连伯恩施坦也会感到意气相投的观点。这些问题尚未得到澄清,因为众所周知,马克思打算界定阶级的尝试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结尾仍未完成。”马克思没有给阶级下过明确的定义,但他对阶级的作用(“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的发展、阶级的判断标准等,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论述。只不过马克思关于阶级的一些论断在后来资本主义的发展中,被认为并不完全契合,需要结合新情况作出新的阐释。而阐释也都围绕两个问题来展开:“第一个问题就是与基本阶级有关的社会等级或社会阶层的‘复杂性’”;“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两大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状况及其发展”。而对这两个问题,普兰查斯都作了阐释,尤其是第一个问题。
普兰查斯对阶级的思考是与其关于国家的思考直接相关的,这一点从其《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一书的书名就可以看出。有感于政治权力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也受葛兰西的领导权理论、福柯的权力观的影响,普兰查斯尤为关注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广泛而富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尤其体现在阶级上。人们已经难以再一成不变地沿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去分析已经变化了的阶级现象。是故,普兰查斯对其所处时代的阶级现象的分析尽管还被归为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应用(诸如强调生产方式的结构性根源和经济结构的基础性作用等),却对历史唯物主义作出了一些新的阐释,即使承传了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分析法,也是有所取舍和发展。
普兰查斯注意到,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持续高速增长阶段,阶级现实变得更为复杂,出现了白领群体。马克思关于阶级的不少论断再次遭受质疑,特别是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自身劳动能力的所有者将逐渐形成两大明晰的阶级群体,即“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他认为马克思关于阶级的分析过于简单化了,尤其是忽视了中间等级的存在。随着二战后经济迅猛发展,所有权与管理权进一步分离,导致阶级不再简单呈现为两大极端,中间阶级逐渐占据社会群体的主流,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结构。一方面,工人阶级生活水平的提升和新小资产阶级的兴起使得个人主义开始高涨,阶级中的压迫与剥削强度被削弱,许多非马克思主义者转而关注新阶级构成中的非财产关系维度。另一方面,新小资产阶级也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的这些新情况新变化,使马克思的阶级观受到马克思主义阵营内外的质疑。他们认为,马克思仅仅将阶级与财产关系相关联,并以此阐述社会冲突和社会变革,不足以说明当下的阶级状况。在他们看来,阶级是社会分层的表现,是用来论述社会不平等的描述性概念,除财产关系以外,应该将技术、市场和文化等要素纳入其中。而他们的质疑也表现出了重主体性维度(如历史主义、人本主义)和重客观性维度(如经济主义)的分野。
在马克思主义阵营之外,重主体性维度者主要关注主体在意识和身份上的不平等,关注社会不平等的文化方面及其相关的生活方式等。乔治·齐美尔(Georg Simmel)在马克思阶级理论之后较早地暗示了审美模式和感官知觉在阶级理论中的作用,说明这些要素在阶级分析和阶级团结中的重要作用。之后,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继续深化这一观点,他创造性地使用了社会场域范畴和惯习概念。他认为社会场域包括了市场、权力、知识、审美等各个场域,并且每个场域中都有自己独立的一套价值观念和原则。阶级与社会场域息息相关,指的是在社会场域中彼此相似的人。他认为处在特定社会场域中的人由于“被预付了类似的倾向性,促使他们发展类似的实践”,且“社会阶级不只是由生产关系中的一个地位确定的,也是由阶级习性确定的,阶级习性‘通常’(也就是通过一种强大的统计学概率)与这个地位相关”。简言之,在布尔迪厄看来,阶级是一种实践中的关系,不应该“将只存在于纸面上的建构的阶级等同于真实阶级”。
重客观性维度者则认为阶级是由技术、职业、收入、劳动能力等有形资产及其组合决定,以马克斯·韦伯及其追随者为典型。韦伯以阶级、身份和政党三个维度对社会进行分层。在他看来,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不涉及市场状况(market situation),但占有市场资源的多寡及市场交换的表现事实上决定了个体的阶级地位,即“阶级概念的真正含义始终在于:市场机遇的性质是个决定性的因素,它构成了个人命运的共同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阶级状况最终就是市场状况”。安东尼·吉登斯虽然对韦伯过于强调市场状况有些微词,但总体上还是肯定了韦伯的解决路径。
此外,二战后技术的迅速更新迭代,以及常规工作逐渐自动化和智能化,也挑战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无产阶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都发生了变化。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就认为,“随着经济中体力工作越来越少,‘无产阶级’现已成为少数,并逐渐被‘知识阶级’取而代之。即随着超级信息符号经济(super-symbolic economy)的发展,无产者成为知识者”。丹尼尔·贝尔 (Daniel Bell)也深刻指出,“如果人们把产业工人视作未来的工具,或者更具体地说,把工厂工人作为无产阶级的标志,那么,这种想法就会变形”。他认为,在当今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相较于马克思经典的两大对立阶级的理论,更为重要的是对白领阶层的分析。因为随着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机器越来越多地取代人力劳动,由工厂工人组成的典型无产阶级不断因技术的发展而被侵蚀。技术知识已经成为社会阶级分层的重要标准。
总而言之,似乎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及其分析方式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缺乏解释力。马克思主义者与左翼学者深深地感受到这种“挑战”与压力。一方面,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中,阶级并不如马克思所言那般,是一种两极化的关系;另一方面,在马克思的阶级分析中,似乎存在着客观必然性与主体能动性的内在紧张。在马克思关于阶级的阐述中,根据劳动分工及其生产关系的不同,社会呈现出不同的阶级。但马克思也指出,工人阶级因其革命性注定会成为改变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历史主体。这样一来,就有一个问题:究竟如何看待阶级,特别是无产阶级及其作用?但正如埃里克·赖特(Erik Wright)所指出的,“对于大部分马克思主义学者来说,他们并未就‘阶级分析的核心概念到底是什么’这一问题达成一致”。饶是如此,他们同样表现出强调客观性与强调主体性的分野。
其一是从阶级的客观性出发展开的分析。这一类主要以路易·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和艾蒂安·巴里巴尔(Etienne Balibar)等结构主义者为代表。他们主要从阶级的客观性出发,但又为了免于“经济还原论”的责难,着重于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来阐释阶级。他们认为阶级内在于社会结构,是社会职能的承担者。阿尔都塞认为,应该从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三个维度按照一定的结构方式对阶级进行分析,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出新的阐释。在他看来,为了充分理解社会的复杂性,就应该对特定时代展开具体的、现实的研究,把握作为社会结构具体承载者的个人和阶级。这种解释路径隐含着主体行动是结构决定的结果,意味着一切变革和冲突都不过是社会结构作用的结果。而事实是,阶级变化和阶级冲突的形成既有社会结构的原因,也有主体性因素的作用。
其二是从阶级的主体性展开的分析。这一类主要以格奥尔格·卢卡奇(György Lukács)、拉尔夫·密里本德(Ralph Miliband)、保罗·巴兰(Paul Baran)和保罗·斯威齐(Paul Sweezy)等人为代表。他们认为,社会阶级是个人的总和,阶级的构成及其变化与冲突都存在于主体行为的动机中。如,密里本德就明确提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经理集团的社会根源一般来说和其他高收入者和豪富 的根源是类似的”。阶级成员的构成受其出身、教育和财富等因素的影响,而经理人的行事及其行为动机使得他们属于统治阶级。正是如此,在社会变革过程中,经理阶层被视为统治阶级卷入阶级斗争 。巴兰和斯威齐在《垄断资本》中也提到,由于经理为所有者提供保护和发言,所以“经理效忠于他所从属的并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那个组织”。可以说,这一类的分析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客观性维度过于僵化的解释范式。
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马克思阶级分析的合理性及适应性 受到一些质疑和重估,在这种质疑和重估中,有认为马克思阶级观业已过时的,也有试图从客观性 维度或主体性维度对马克思阶级观给予完善的。但不论是出于敌意,还是出于善意,都有一个如何正确看待马克思阶级观、如何发展马克思阶级观的问题。正如汤姆·博托莫尔所说的,“马克思主义者自19 世纪末以来所作的研究充分地表明,阶级结构是一种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大部分著作想象的要远为复杂和疑难的现象”。马克思主义者不能简单地借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来分析新现象。可以说,如何客观地看待和挖潜马克思阶级观的科学性与解释力,又使其与时俱进地回应时代问题,这是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所应该持守的立场和态度。在这方面,普兰查斯的表现尤为突出。
二、普兰查斯对马克思阶级观的“重塑 ”
不同于马克思主义阵营内外都存在的执“客观性”与“主体性”于一端的情形,也不同于将阶级视为一种静态结构的产物的观点,普兰查斯看到了马克思阶级观的魅力之一正在于不是偏执于一端,而是实现了客观性与主体性、事实与价值的统一,是在阶级实践、阶级斗争中形成的。当然,普兰查斯也发现了马克思的阶级观在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新现象上的“不适”,需要对马克思的阶级观做一些“重塑”,以便能更好地解释新的阶级现象。其“重塑”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通过区分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以区分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避免经济决定论,强化阶级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维度。
其一,他借鉴马克思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观点,以说明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的区分。他认为,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对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有过这样的论述:“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保存原有价值并创造剩余价值。资本所以得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这种独特的产品,只是由于同劳动交换,因此这种劳动被称为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劳动是与作为货币的货币相交换,还是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言下之意是,是否创造剩余价值对于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至关重要,且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之一是交换只与生产性劳动发生联系。普兰查斯借鉴了马克思这一区分,他认为“工人阶级不是由一个简单的、内在的否定标准,即它被排除在所有权关系之外来界定,而是由生产性劳动来界定”, 即在所有权关系以外,还需要由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区分工人阶级和新小资产阶级。他认为,工人阶级通过生产性劳动被资产阶级剥削,其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积累,并且,“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得到了经济上的定义:生产性劳动直接关系到生产关系中各阶级的分工” 。他们因生产性劳动而被识别。然而,还有一类群体,他们与工人阶级一样被剥削,但不创造剩余价值,因而无法被纳入工人阶级的定义中。普兰查斯认为他们不属于工人阶级,而是新小资产阶级。新小资产阶级从事的是非生产性劳动,他们没有产生剩余价值,而是直接以薪资的方式获得劳动回报。也就是说,他把马克思关于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进一步用以区分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
此外,他还针对布尔迪厄没有对新小资产阶级作任何有关所有权与占有关系的剖析,所谈及的新小资产阶级与真正拥有企业所有权的人“在身体上和个体上仍然无法辨认”。在他看来,只有意识到以生产剩余价值为形式的资本主义剥削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生产关系,才能破解这些阶级的不同地位。为此,他注重挖掘生产方式和社会分工对社会阶级的影响,认为只有将新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独立的阶级来考察,才能把握新的资本主义现实,即只有直面新小资产阶级不同于工人阶级的事实,才能承认这一阶级具体的、特有的阶级利益。而就社会变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工人阶级的霸权问题,“工人阶级的霸权问题呈现为究竟如何组织人民,即人民联盟”,包括如何对待新小资产阶级的利益。
其二,普兰查斯从其国家理论出发,赋予政治和意识形态以更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他不乏深刻地将国家视为各种权力关系的物质浓缩,并以此解读阶级与国家的关系。第一,国家作为一种权力关系,它构成了一个战略领域和相互交叉的权力网络。它并非统治阶级可以盗走的工具,也不是可以随意被砸坏的房屋,而是一个战场。国家的各个机构、部门成了各权力集团的权力斗争中心,同时也是工人阶级的抵抗中心。第二,阶级关系就是权力关系,阶级并非外在于国家,而是以结构的方式存在于国家之中,且“政治统治本身就铭刻在国家的制度物质性中”。同时,在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国家第一次被纳入社会阶级的构成和再生产中” 。对普兰查斯而言,国家得以统一的原因不是资本家们具有团结的意志,而是因为资产阶级中的霸权阶级作为权力集团中的指挥处于主导地位。虽然资产阶级处于统治和支配地位,但他提醒我们不要忽视霸权战略的另一部分:新小资产阶级可能会引发阶级破裂或联盟。为此,他试图提供一种未来图景,即通过破坏现有的阶级权力关系,为工人阶级霸权创造条件。在这一图景中,既有客观的权力关系,也存在着主体的能动性。阶级结构客观地存在于国家场域,同时阶级主体承担着破坏现有阶级权力关系的重担。对马克思阶级观解读上所存在的“客观性”和“主体性”的冲突与紧张在普兰查斯这里得到了整合和缓解。
其三,普兰查斯对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以及强化阶级的政治维度和意识形态维度,都在成就他对新小资产阶级的解释。这一点我们透过他对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区分以及官僚化问题的论述就能明晰。
普兰查斯注意到当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一个涵盖白领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群体,可以命名为“新小资产阶级”的“新雇工群体”。与传统工人阶级一样都是被雇用者,但这一被雇用群体从事的不是生产性劳动,因他们并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但他们在政治上、意识形态上却是与资产阶级存在着一致性。比如,在政治上,他们是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合法化的一个有机构成,在意识形态上,他们崇尚金钱和个人价值等自由主义价值理念。但因其同是被雇用者,他们与工人阶级有着一些类似的体验,并有结合为同盟的可能,只不过他们要的是社会改良,而不是社会革命。这一群体主要是脑力劳动者,主要有流通领域和剩余价值实现领域的雇佣劳动者,如“商业、广告、市场、财会、银行和保险业领域的雇佣劳动者”;服务性领域领取劳务报酬的群体,如律师、医生、教师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在对这一群体的分析中,普兰查斯以其政治的独特领悟力剖析了“官僚化”的作用。正如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一样,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并不直接进行社会治理和实现政治统治的,而是通过“官僚阶级”来进行统治。官僚阶级成为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它试图满足资产阶级的要求,对社会进行全面的治理。而相较于官僚主义,官僚化才是当代更为严峻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韦伯所谈论的官僚主义主要是通过官僚保密制度在组织内部掩盖知识的具体形式,并且“等级制度”通过连续的“授权”阶段进行运作,由此产生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隔离。官僚化则是一种对非生产性劳动实现某些意识形态政治影响的趋势,而不是从上到下具有连续和统一关系的“组织”模式意义上的官僚主义。如果说官僚主义的秘密在于知识,那么官僚化的秘密则在于内部关系的再生产。工人阶级在以榨取剩余价值为基础的制度中,绝不会在其自身内部再生产统治—从属关系。但对新小资产阶级来说,他们内部充满着统治与支配的等级关系,弥散着上级对下级行使权力和知识保密的诱导性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官僚化的新小资产阶级之间行使的并非作为阶级关系特性的权力,而是知识权力。这一点普兰查斯深受福柯的影响。③但与福柯强调权力技术不同,他更关注权力作为补充和加强从生产关系和社会分工中延展到政治实践中的作用,认为权力统治既存在于经济剥削中,又存在于各种权力机构和机制中。
三、对普兰查斯“重塑”马克思阶级观的评价
虽然普兰查斯对马克思阶级观的“重塑”,较为有效地解释了资本主义社会新的阶级事实,特别是关于新小资产阶级的分析;回应了理论界在马克思阶级观上存在的“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理论对垒,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一些理论张力。不过,要不失偏颇地评价他的理论努力并不是一件易事,因学界对其观点的解读和评价,可谓是见仁见智,如埃里克·欧林·赖特(Erik Olin Wright)、安多尔·斯科特内斯(Andor Skotnes)、瓦尔·伯里斯(Val Burris)等人的评价就不同于深受普兰查斯思想影响的鲍勃·杰索普(Bob Jessop)。考虑到赖特等人对他观点多有批评和回应,笔者将通过比照赖特等人的批评来介入对他的评价。
第一,批评普兰查斯以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区分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这本是普兰查斯的得意之处,但赖特、斯科特内斯等学者却对此作了批评,批评主要集中于三点。(1)赖特认为普兰查斯将生产性劳动仅仅局限于既生产剩余价值又直接参与物质生产过程的劳动,以至于忽略了非物质生产中以及商品生产中产生的剩余价值。斯科特内斯则认为普兰查斯有意忽略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附录中的补充论述,仅仅把生产性劳动限制在物质商品生产上,从而将工人阶级限制在“物质生产”上。(2)赖特认为具体的工作内容通常是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相混合,普兰查斯不宜将具体的个体视为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的结合。赖特十分生动地以杂货店员工为例,这个店员摆放商品到货架上的工作,被看作是完成商品运输的最后阶段,这一工作是生产性的。然而,当这一店员操作收银机时,他的工作则是非生产性的。但是,这两部分工作合起来才构成了店员的完整工作内容。因此,普兰查斯以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划分阶级的做法在具体的个体工作中显得有失效用。(3)赖特认为对于具体的劳动者而言,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者之间缺乏根本性经济利益的差异,不宜将新小资产阶级作为独立的阶级来对待。赖特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很难看到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者经济利益的根本分歧点。资本家对这两类劳动者都极尽可能地进行剥削。在他看来,普兰查斯以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替代以剥削为核心的阶级认定,使其阶级理论变得不仅不切实际,且变得极为复杂。特别是对于“低级白领雇员和政府工人”,他们不应该被认为是新小资产阶级,而应该被认为是工人阶级。普兰查斯也没有论证为什么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者会因其劳动形式的差异而具有根本性的经济差异。
从赖特等人的批评来看,普兰查斯对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区分的确存在着诸多不足,但他们的批评也透露出对普兰查斯的误读。其一,赖特和斯科特内斯都武断地认为普兰查斯的生产性劳动仅仅是物质性的。而事实是,普兰查斯在文本中已清楚表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定义不是来自劳动的物质特征(既不是来自劳动产品的性质,也不是来自作为具体劳动的特殊性质),而是来自实现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形式,即社会生产关系”。例如,他认为虽然流通过程的销售、广告、谈判等工作并非直接参与物质生产劳动,但其在资本主义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增加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从而产生了剩余价值。因而,它们是生产性劳动。同时,从事这些劳动的主体构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其二,普兰查斯明确表达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之间的划分,以及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划分是倾向性的划分”。他只是在作类型学分析,并非如赖特所言般要进行具体的经验分析,这一做法更多的是为了表明各标准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进行经验性的分类。赖特提醒读者在阅读普兰查斯文本时,应避免掉入以感性经验分析其文本的陷阱,但自己却不小心陷入其中。他以具体的、经验的个体工作对普兰查斯作出的批评,既曲解了普兰查斯,也未能彻底驳斥他的观点。此外,普兰查斯于1974年在《当代资本主义中的阶级》中已经表明他对阶级的理解是着眼于阶级联盟,他关于阶级的类型学分类也是着眼于探寻联盟的可能性。这种理解进路还再现于1979年的《新小资产阶级》一文中。在普兰查斯看来,两类劳动者之间没有根本性经济冲突,但不意味着不存在任何经济冲突,而正是这种非根本性的冲突使得阶级联盟成为可能。
事实上,普兰查斯以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区分阶级的突出缺陷并不在于赖特所批评的几点,而在于他以此说明新小资产阶级时,陷入了理论的游离与不彻底性。普兰查斯一方面赞赏马克思对两大阶级的基本划分,另一方面又试图说明新小资产阶级的独立性和重要性。这使其理论阐释与马克思的观点存在着理论的紧张。为缓和这种紧张,普兰查斯试图对阶级结构和阶级立场加以区分。在他看来,小资产阶级可能会在特定的情况下与工人阶级的立场一致。这样一来,两大基本阶级得以保持。不过,他又认为,“生产技术员往往具有无产阶级立场,例如,在罢工中经常站在工人阶级一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结构性阶级决定并不能还原为他们的阶级立场”。新小资产阶级最终还是以独立的形态存在。这是普兰查斯的区分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真实意图,即他对劳动作出区分只是为了说明新小资产阶级这一独特的阶级现象。当然,普兰查斯的这一努力有其现实意义和经验基础。就理论而言,他是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丰富和拓展。只不过他将马克思的阶级由两大对立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扩展为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实际上是弱化了马克思阶级观的革命维度。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恰如劳动与资本的对立,无产阶级要获得劳动的解放、人的解放,别无他途,唯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才能免于资本对劳动的支配。而在普兰查斯这里,革命的维度被大大地弱化了,工人阶级仅靠自身无法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而必须与新小资产阶级联合,通过破坏现有阶级权力关系,采用议会民主的方式才有可能。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在与现实妥协,在与资产阶级“调情”,在其实质上是消解了马克思阶级观的革命维度。而这一点在他最后的一本专著《国家、权力、社会主义》中已经一览无遗。在那里,他不再关心无产阶级专政,而是着力思考通往社会主义的民主道路。
第二,批评普兰查斯过于重视政治和意识形态,破坏了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在这方面,伯里斯对普兰查斯的理论观感是:“那些与工人共享生产劳动及共同经济实践的受薪经理人和技术人员,他们被排除在工人阶级之外,这完全是基于政治和意识形态标准。”赖特的微词则是:“意识形态和政治与经济标准是平等的,因为它们总是可以抢先决定阶级的结构。”他认为,普兰查斯赋予经济概念以政治意义。所有权(ownership)和占有(possession)是两个重要的经济概念。一般来说,所有权是指分配生产资料、资源和利润的能力;占有是指对某个劳动过程的指导和相对控制。随着垄断资本主义不断发展,所有权和占有的分离促使新小资产阶级群体的崛起,而对“占有”程度的差异使得他们在自身内部出现了统治与支配的关系。在这一阶级内部,对整个劳动过程的控制与对劳动活动的直接控制相分离,即高层的管理者与普通的监督者之间已经出现了统治与从属关系。“占有”不再仅仅是经济概念,同时也呈现为权力维度的统治—从属关系。因此,赖特认为普兰查斯给“占有”赋予了额外的政治内涵。
不得不说,赖特等人对普兰查斯的批评不乏合理之处,但也有偏颇。因为,在马克思语境中的所有权与占有的关系并不是普兰查斯所讲的那种关系,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就明确说:“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在这里,马克思明确指出,“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一个与“生产”“劳动”相关联的事实,而不是一个法律范畴,当然,它也可以是一个经济范畴,而“私有财产”“所有权”却是一个法律范畴,是一个需要借助国家来确认,具有政治性的范畴。就这一点来说,普兰查斯将所有权视为一个既有经济维度又有政治维度的范畴,与马克思并不相悖。只不过他讲的“所有权”与“占有”已经不同于马克思。普兰查斯讲的“占有”是指对生产资料没有所有权,却能为新小资产阶级所“实际拥有”。
第三,批评普兰查斯把工人阶级变为少数派,新小资产阶级变为多数派。正如前面所说,对于普兰查斯这种基于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以及政治与意识形态标准来重新划分阶级的做法,很多马克思主义者和左翼学者是不太认可的,以艾伦·伍德的说法:“他大笔一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无产阶级就从大多数被减少到一个残余的群体。这一群体必定是不可避免地要把阶级联合放在其首要的议事日程之上。普兰查斯在总体上关于阶级的定义与其特定的关于‘新小资产阶级’的定义,把社会主义策略的聚焦点从形成一个统一的工人阶级转移到构筑以阶级差异和划分为基础的‘人民同盟’上去了。”这样的一种划定,很难让人看到无产阶级的革命前景,因作为工人阶级在历史的行进中不是在扩展,而是在萎缩,相反,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力量却在壮大,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无产阶级的革命何以可能?在这样的诠释图景中,几乎可以说,工人阶级的革命是不可能的。工人阶级要实现他们的利益和解放,唯有联合新小资产阶级才有可能。但问题是,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的联合,所能实现的不可能是革命,而只能是改良,且改良的领导权不可能掌握在工人阶级手中,而只能掌握在新小资产阶级手中。就此而论,我们在普兰查斯的阶级三棱镜中难以看到无产阶级革命的曙光,甚至我们看到了福山的《历史的终结》的一些影子。
不过,尽管普兰查斯的阶级图景让人看到的是一种灰色调的“革命”图景,但并不宜以此否定其理论构建富有浓厚的现实指向。相反,作为一名政治学家,普兰查斯“太现实”了,以致他在承认“新的雇佣群体”的兴起时,不得不以接受国家和意识形态的方式去思考阶级及其命运。这一点可以说是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准马克思主义者都会面对的境地,从伯恩施坦到普兰查斯,乃至哈贝马斯都是如此。他们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在共产主义事业还难以企及,政治社会还是当代人难以摆脱的宿命之时,马克思主义者该如何践行社会主义事业,该如何对待阶级、公共权力、意识形态等问题。这些都是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对此,普兰查斯是提交了一份“有所本”又有现实感的答卷——对马克思阶级观的“重塑”。
这种“重塑”当然是“有所本”的,因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的确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而是有其政治维度和意识形态维度,只不过前者是后者的基础。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早已提到,“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同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恩格斯在写给施米特的信中也指出,“物质存在方式虽然是始因,但是这并不排斥思想领域也反过来对物质存在方式起作用”。由此来看,普兰查斯的诸多分析的确如他所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的发挥,而不是背离。他没有把马克思的观点当作一般的历史哲学,当作教条,而是立足其所处时代探讨,该如何对待阶级,该如何改变并不令人满意的社会现实。这也许是一个心怀社会主义图景又立足当下社会所应该持有的一种态度。
以此反观普兰查斯,我们也许会蓦然发现,普兰查斯所言说的新小资产阶级的眼界在不自觉间却成了他自己的眼界,他试图熔铸用以分析资本主义政治社会的理论工具,以之洞穿资本主义社会所织就的阶级之网,但终因迫于现实,而迁就于他所剖析的新小资产阶级的眼界,未能走出一番无产阶级的天地。当然,这也许是他着眼于现实处境,试图整合吸收马克思主义阵营内外已有的理论成果,使他的理论免不了综合和折中。对此,我们可以批评他失去了马克思阶级观的彻底和深刻,表现出对现实的“调情”和对马克思阶级观的偏离。但同时,普兰查斯还是一位试图以马克思的阶级分析为理论工具、以之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家,是一位试图通达马克思主义之境的政治家。当然,他除了给我们留下丰富的理论成果,也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启迪:对政治现象或阶级现象的分析,很多时候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挖掘、阐发、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但这种努力要避免为政治现象或阶级现象内含的价值和方法所牵引或俘获,而是要在接近、切入和分析的同时保持一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