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教育研究》2024年第9期刊发公司教授童建军、博士研究生韦晓英文章《论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隐忧及其优化》。
摘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是一种新型的叙事形态,也是数字时代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逻辑必然。其主要价值在于以数字思维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观念、以数字技术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方法、以数字环境助益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过程。然而,数字素养不足与“技术至上主义”倾向易加速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思维“散化”,“信息茧房”困境和“记忆断裂”风险易加剧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对象“茧化”,信息“碎片化”“去中心化”易造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效果“弱化”。对此,巧用数字思维,凸显叙事价值导向;规范数字技术,完善叙事保障体系;优化数字环境,巩固叙事文化根基,从而展现出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应有价值和功能。
关键词:数字;叙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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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指在数字媒介环境中,叙事者在数字思维的驱动下,运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进行数字化表述和传播而形成的一种模式。进入数字化时代以来,互联网、元宇宙、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概念不断推陈出新,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乃至价值观念的转变,这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如何在数字化时代中掌握主动权,破除“圈地自萌”的数字壁垒,用好“数字生产力”这个“机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铸牢爱国统一战线,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政治课题。鉴于此,有必要在科学理解数字化的基础上,厘清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的逻辑理路和实践价值,并从认知上、技术上、制度上突破其现有困境,进一步优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象传播路径。
一、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
叙事一直以来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甚至从根本上说,人是一种叙事性动物。顾名思义,叙事,一般是指叙述故事。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基曾说:“故事不仅是我们最多产的艺术形式,而且可以与我们醒着的时间里的所有活动——工作、娱乐、饮食、锻炼——相媲美。”进入数字媒体时代,美国新媒体理论家和文化分析家曼诺维奇认为:“数据库并不会因为数字技术的优越就取代叙事的地位;数字媒体并不是以极端的方式在摧毁过去,而是在数据库与叙事的相互影响和渗透中找寻自己的发展道路。”数字叙事并非仅是对传统叙事方法的简单叠加或升级,更非对其毁灭性的颠覆,而是一种在数字思维、数字技术、数字环境与传统叙事方式相互嵌入、共生共融的基础上,实现创新融合的新型叙事模式。在数字化背景下,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数据叙事的进阶形态而存在,以数字思维创新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叙事观念、以数字技术丰富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叙事方法、以数字环境重构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叙事过程。
首先,数字思维赋能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观念。转变思维方式是重塑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观的重要形式。数字叙事不仅是革新传统叙事观念的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理念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创新模式。其一,数字全息思维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的超文本思维。数字全息思维是一种新思维,其利用三维引擎、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摹写现实世界,并以全息形式展示和还原万物的演变轨迹或本貌。在数字全息思维驱动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将超越传统的、现实的文本性,突破抽象讲故事的局限性,最大限度地还原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全局图景,尤其是在虚实交融中,生动具体地阐述或呈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结构要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与结果的“纹理”。其二,虚拟沉浸思维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的体验思维。相较于传统较为单一的感官体验,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通过融嵌视、听、触等多模态的、沉浸式的多重感官体验技术和虚拟空间,模拟出引人入胜的故事场景,从而激发叙事对象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产生“临场感”与“沉浸感”,触发其自觉自发自信地“反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为心理。其三,数字跨界融合思维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的结构思维。跨界融合思维是一种“借鉴”“嫁接”的思维,“互联网+”“数字+”“人工智能+”等无一不体现出数字跨界融合思维的应用需求。在数字跨界融合思维的加持下,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叙事链”不仅指涉不同的叙事主体和客体各内部之间的自我价值观念整合,还能够以跨领域、跨边界及共叙的独特方式实现其与外部的价值观念体系的融嵌。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是一种融沉浸与互动、本体与超本体跨界、表层与深层于一体的有机整合思维模式,它为各民族体验、描述“共同体感”赋予了更多的可能性。
其次,数字技术赋能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方法。数字技术是一项与计算机相伴而生的科学技术,其核心是将现实的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数字叙事主要依托数字技术而展开。加拿大原创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即是讯息。”“技术形式的革新对信息、知识、内容有强烈的反作用。它积极能动地对讯息产生着影响,改变着媒介内容的清晰度和结构方式。”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的核心理念,旨在通过运用数字技术,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进行整体塑造和深度转化。尽管数字技术的介入并非以创造新知识为首要目标,但它确实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适宜且多元化的叙事资源、平台、界面,包括图像、声音和视频等叙事模态,从而使叙事之法更加智能化、精准化、集成化。其一,数字技术助推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之法转向智能化。数字孪生、虚拟仿真、智能平台技术及智能控制动态建模等技术的应用,不仅拓展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空间、构建新的叙事场景,而且创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个性化、智能化的推送方法,由此推动其非智能叙事到智能叙事及其系统全要素的转型升级。其二,数字技术助推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之法趋于精准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借助数据采集、洗涤、分析、统计等技术,挖掘并整合数据的价值,进而通过精准画像、精准推送、精准追踪、精准评估,有针对性地增强叙事对象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其三,数字技术助推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之法呈现集成化。数字技术是一种涵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学习等多方面技术的集成式、综合性称谓。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正是借助“集成式”技术的重要支持,才得以充分展现其集成性应用的优势。这种叙事方式丰富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呈现形式,进一步提升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传播效果,充分释放和展示了“集成效应”的潜力。
最后,数字环境赋能重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过程。数字环境是由文字、图像、影像、声音、灯光以及交互行为等多元素共同构建的可控制环境空间。“数字叙事的特性由数字环境所塑造。”美国著名的交互设计师和媒体理论家莫雷归纳了数字环境的4个主要特征,即“程序性、参与性、空间性和百科全书性”。其中,程序性和参与性构成了所谓的互动性(Interactive),它使数字叙事的受众能够参与故事的创作,从而为重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过程提供了便利。一方面,促使单向主导转为双向交互叙事主体。数字技术所塑造的共在、共享环境,不仅改变了人类的传统认知和传播形式,也为各民族成员创造了主体双向交互的叙事空间和模式,尤其是在“叙事对象—参与者—故事—叙事者”的高阶运行逻辑支配下,各民族成员不再局限于线性的、单向度的文本世界的读者,而可能转为叙事内容的自发评判者、叙事效果的自觉反馈者以及叙事过程的主动参与者。另一方面,促使单机叙事转向“人—机”智能多元叙事界面。由多元素、多载体、多媒介形构的数字环境,使得人们的认知范畴能够超越传统思考方式和叙事模式的限制,拓展至“人—机”交互和智能叙述等领域。数字叙事正是遵循“人—机”交互的应用原则和智能叙述的基本原理,促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叙述过程更完整、视角更新颖,叙事情境更富有感染力、吸引力。与此同时,如果认为,程序性和参与性所形构的互动性增加了数字叙事过程的动态性和活跃性,那么,空间性则进一步延展了这一过程的时空边界,从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开辟一个广阔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能够在虚拟博物馆、在线展览、数字艺术项目等环境中随时随地呈现出来,并为叙事对象提供独特的体验场景和过程。百科全书性则意味着数字环境能够容纳和展示、集成和链接海量的信息和知识,其所涵盖的丰富的历史资料、文化背景、社会分析等内容,为重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过程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一方面,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和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与故事能够在数字世界中找到适切的位置,另一方面,叙事对象则通过超链接、数据库、多媒体等途径,深化对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认识。总之,数字环境的这四种核心特性通过相互作用、共同赋能塑造了一个动态多元且富有活力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体系。
数字技术已经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8.0%。其中,在网络视频、即时通信等日常生活和交往维度上的网民使用率超过90%。因此,在新时代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就要充分激活数字技术的赋能效应,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叙事内容,拓宽其叙事渠道,创新其叙事方式,在数字空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由此开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新局面。
二、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隐忧
数字叙事具有多元性、互动性、沉浸性等特点,能够提供更丰富、更立体的文化体验。然而,网络社会就像任何其他社会结构一样,并非没有矛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这意味着数字叙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新的发展契机或空前便利的同时,也使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技术挑战和现实隐忧。
首先,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思维“散化”的隐忧。人们如何正确认知并利用数字技术,是提升数字素养的核心问题。然而,在现实中,数字素养不足和“技术至上主义”倾向的相互叠加容易导致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思维的非理性和负面扩散。其一,数字素养不足内在地制约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思维的理性转向。当处在纷繁复杂的数据环境和传播环境,特别是面对网络谣言、虚假信息时,部分数字素养不足、法治观念不强的公民可能会追随非理性“意见领袖”,甚至在信息流瀑显性效应的影响下成为“提线木偶”,乃至形成“乌合之众”,从而造成非理性意见的“扩散”。法国学者勒庞曾说,我们身处一个“群体时代”,群体力量隐含着可能的破坏性质,“决定民族命运的,已不再是国王的枢密院,而是群体的心理所向”。加之在多元文化的冲击影响下,文明冲突、文化谱系脱节相伴而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字环境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依托的群体努力、渠道整合和叙事畅通。如同美国学者亨廷顿所述:“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在应然层面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与“多”的有机统一整体,是民族大团结、交流融合的结果。但在实然层面上,面对各民族文化的内外冲突、敌对势力的鼓动,部分数字素养不足的创作者、用户群体容易产生斥异性、非理性的行为心理,并利用数字媒介进一步传播和扩散这种冲突和“非理性”言论。其二,“技术至上主义”倾向外在地制约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思维的正向形塑。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内在统一的政治文化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身份归属意识首先外显为中华民族认同和伟大祖国认同。因此,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成员进行自我界定和他者承认,以及积极正向地认同民族和国家的过程。然而,在数字环境中,人们的身份和个性被重组、角色被重塑,特别是在唯“技术至上主义”以及资本与流量的裹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容易造成用户至上、无内容的形式主义以及“群体狂欢”的假象、“泛娱乐主义”倾向;在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消费主义裹挟下,民族故事、历史故事、英雄故事被虚无化、资本化、娱乐化,并使之在数字技术介入下传播范围和负面影响更容易被放大,从而破坏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思维的正向建构过程。
其次,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对象“茧化”的隐忧。以纸质报刊、广播电视等为代表的传统大众媒介曾是“社会现实的最主要反映和构建、维持社会认同的要件”,尤其是在工业社会中,“大众传播几乎等于大众共识”。然而,在数字社会,“思想的传播越来越没有疆界,但高度的选择性和自主性却让大家越来越物以类聚”。这固然为“制造同意”、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与此同时,“数字利维坦”使得现代社会遭遇新危机。在主体视域中,这种危机主要表征为陷入“信息茧房”困境和加剧“记忆断裂”风险。
一方面,“信息茧房”困境易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对象走向“群体极化”。在相对开放的数字世界和信息时代,“私人性和网络兴趣化导向会导致开放表象下的进一步封闭,甚至陷入美国学者桑斯坦所述的“信息茧房”困境。在桑斯坦看来,数字世界“遍布错误、死角、串联和群体极化”,而且,“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在数字世界中,人人就像一座“信息孤岛”,同时,似乎每个群体都在“圈群化”“圈层化”,由此形成封闭的、自我的或个性化鲜明的“信息茧房”。因此,如果群体偏离正确的价值导向,持续暴露在极端立场中,或某些同质化、趋同化的负面信息不加控制地扩散,形成极端的“信息孤岛”,就极易触发“群体极化”现象,从而使得具有威胁性、破坏性和伤害性的记忆碎片在“网络巴尔干化”和“回音室效应”的交互裹挟下,直接在各民族之间筑起身份认同、政治认同的壁障,甚至煽动、强化其成员的非理性情绪和极端民族主义,进而对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造成难以修复的创伤,最终“会冲击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功能,威胁整个社会认同”,禁锢形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体活力。
另一方面,“记忆断裂”风险易加剧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对象的记忆危机和共识断裂。从传统社会的想记却“记不住”,到数字时代的“不愿记”或“不想记”的记忆悖论和转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与个体记忆模式发生了重大变革。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外部存储设备不断完善,数据逐渐成为人们“保存”记忆的重要方式,人们只需轻触手指即可获得所需信息。因此,人们更愿意依赖外部存储设备来处理繁重的记忆任务,而不是主动记忆和重温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然而,过度依赖技术容易导致个体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记忆的主体能动性丧失,并形成数字技术逐渐取代人类成为社会记忆主体的趋势。这导致原本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民族记忆变得冷漠和机械化,人们也从记忆的“承载者”退化为“旁观者”。美国学者康纳顿认为:“当今信息技术的储备,从而借助信息处理机来组织集体记忆,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而是直接影响到合法性,是控制和拥有信息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的政治问题。”诚然,数字叙事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助力下,实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记忆信息的全面、无差别累积和永久保存,但是,这种缺乏区分和筛选的记忆模式,同样隐藏着记忆危机和政治危机。而且,从长远来看,这种数字记忆模式直接阻隔了人脑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对象的记忆纽带作用,从而导致凝聚民族共识、政治共识的“记忆断裂”。
最后,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效果“弱化”的隐忧。现代信息技术的主要传播特点是“碎片化”“去中心化”。这种传播特点促使个体通过各种新媒介新技术获取的信息往往呈现片段化、表面化,因此很难获得全面、系统的信息,从而削弱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的整体效果。
一方面,“碎片化”容易加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混淆。康纳顿指出:“任何社会秩序下的参与者必须具有一个共同的记忆。对于过去社会的记忆在何种程度上有分歧,其成员就在何种程度上不能共享经验或者设想。”在数字世界中,诸多信息往往断篇残简,其真实性及可信度往往不足,所以难以全面地、连贯地呈现这种“共同的记忆”,甚至加快“共同的记忆”分化。因此,一旦数字信息脱离了原有的语境与背景,淡化了“共同的记忆”,不仅各民族成员无法共享经验或设想,而且人们对网络事件的准确判断与有效评估也会变得更加困难。加之在资本和流量的推动下,数字世界容易呈现出“娱乐化”现象泛滥和理性思辨匮乏的特征,尤其是“拟态环境、虚化历史、极端民粹等现象,带着先入为主的情感偏见编造或篡改真相,造成虚假情感泛滥和情感异化”。以历史虚无主义为例,其往往借助碎片化、娱乐化的外在形态,运用拆解、剪辑、拼凑和篡改等手法,对民族历史记忆进行不当操纵和错误诠释,进而通过“掩盖正面记忆、夸大负面记忆”“破坏连续记忆、制造虚假记忆”以及“颠覆常识记忆、消解价值记忆”等策略,意图“虚无”历史记忆,这不仅直接破坏了民族历史记忆的真实性,也间接地造成了多元社会中中华民族共同体记忆的混乱。
另一方面,“去中心化”容易削弱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话语的权威性。数字技术依托其零散分布式、去中心化的理念,以及网络虚拟空间开放性、多元化、双向式的传播架构,孕育了一个广大民众得以广泛传播信息、书写历史记忆、表达自我诉求、讲述生动故事的时代。因此,在数字空间中形成的“去中心化”“再去中心化”传播场域和赋能理念的推动下,叙事主体、叙事对象和数字技术“联袂”构成的传播结构不再是传统单向的输出方式,而是多个传播节点之间互相影响、联通共生、彼此交互的模式。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然而,“在个人叙事中,经历可以得到表达,但无法轻易转译为论点”。这种分散式的、以个体记忆为叙事视角的模式,虽然成功地连接了民族记忆或集体记忆的碎片,但在叙事过程中,也难免带上个人的情感色彩和虚妄想象,并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面临被虚构、肢解、篡改、扭曲的风险。质言之,微观化、非中心化的个人叙事方式有助于展现多维视角和传递多方声音,但当个人叙事偏离中华民族共同体核心议题,并与主流话语“割裂”时,宏大叙事主题就容易遭到排斥或边缘化,由此削弱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话语的权威性。此外,西方敌对势力也会利用其强大的媒介技术和资源优势,巧妙运用“去中心化”、隐蔽式的传播模式,进行意识形态“矩阵”输出,从而在根本上离散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话语传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这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乃至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三、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化
在现代社会,任何一种技术,包括数字技术,不是如同“价值中立说”所主张的那样:“产生什么影响、服务于什么目的,这些都不是技术本身所固有的”,而是如同德国学者海德格尔在《关于技术的追问》一文中说到那样:“技术不仅仅是手段。技术是一种展现的方式。”质言之,技术逐渐成为一种支配现代人理解世界的工具和方式,映射着人自身利益和目的需求的基本“尺度”。德国学者哈贝马斯在分析马尔库塞的观点时进一步指出,科学和技术具有双重属性,即作为生产力而实现人对自然的统治和作为意识形态而实现对人的统治。就后者而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数字技术在实践逻辑中才能获得意识形态性。因此,在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过程中,要观照数字技术的意识形态性,并针对现有风险和困境,科学合理地增强其意识形态功能。
首先,巧用数字思维,凸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叙事价值导向。优化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功能,关键在于锚定数字思维与叙事融合的基点,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价值目标导向。这是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善用“智慧思维”分众,科学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个性化”宣传教育模式。“智慧思维”是集“理性思维、德性思维、诗性思维”于一体的思维构架,利用“智慧思维”有益于推进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分众化、个性化宣传教育模式。进入数字时代后,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对象的期待和愿景在叙事情节、方式和场景等方面变得多元化,叙事主体需要灵活地、明智地应对这些期待和愿景,不能一味地否定或无度满足。对此,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融入赋能、驱动引领,深入了解叙事对象的生活方式、文化认知、成长特点和心理需求,并以科学的内容认知、情感的生成激发、诗意的传播形式、契合的道德规范为不同民族、不同群体提供“量身定制”的叙事内容及其交互平台。另一方面,推进“精准思维”画像,规范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内容的精准生产、推送与管理。第一步,通过数据爬虫和数据转换技术,从数据市场中提取叙事对象的思想、语言和行为数据。第二步,通过数据洗涤、去噪、加载等环节,构建符合叙事对象认知心理和情感期待的、多维层次结构的和多模态信息链的“数据仓库”。第三步,运用专业的数据挖掘和建模方法来描绘叙事对象的“数字画像”,以准确地揭示其真实需求和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进而精准生产、推送、管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信息”。总之,要在遵循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双重叙事逻辑、实现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辩证统一的基础上,为各民族成员智慧地、精准地打造和推进“个性化”的宣传教育模式。这样既能有效应对单一本位逻辑和数字叙事思维“散化”而带来的无效育人窘境,又能确保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程序上、价值上、目标上的合理性、正当性,从而激发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交往交流交融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自发自信的认同意识。
其次,规范数字技术,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叙事保障体系。良好的社会规范是落实行动的有效保障。其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以及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是规范数字技术的管理和使用、增强和保障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效果的关键。
其一,加强党对民族数字化工作的领导,为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根本政治保证。习近平指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一方面,要始终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上,深入挖掘自古以来体现各民族团结平等、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政治故事、文化故事,合理增大其数字叙事的“输入量”“输出量”。另一方面,要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自觉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和其他错误思潮的渗透颠覆,树立共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空间的使命感、责任感,让爱我中华的种子广泛地植根于各民族成员的心灵深处,以此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各民族成员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认同,这也是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话语权威性的思想前提和政治保证。
其二,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完善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体系。这是落实民族工作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规范数字平台和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强化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作用的实践要求和重要保障。具体而言,必须强化执法、网信、教育等各部门各要素之间的协同合作,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共同应对数字空间所面临的诸多风险与挑战。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审查机制、监管制度、治理体系,协同构建高效顺畅的沟通机制,使各部门与各民族合理合法地参与制定、执行、落实促进民族平等、团结、繁荣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另一方面,规范数字技术的平台管理、使用,既要利用好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技术的追踪、监测、评估、反馈等赋能效应,也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明确技术的使用、管理范围或边界。此外,以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为着力点,构建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譬如,因人、因时、因地、因事地举办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展览、讲座、培训、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叙事对象深入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发展脉络,并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朝着现代化迈进。总之,执法、网信、平台、教育等各部门各要素之间要形成协同育人效应,以确保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整个机制能够有序、有效、合法地运行,从而为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字叙事效果提供制度保障。
其三,提升民族数字化工作的人才队伍素养,确保数字技术的科学使用和规范管理。这也是做实做细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应有之义。“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具体而言,一方面,通过制定高素质人才发展战略、强化数字技术管理和应用能力等举措,提升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人才队伍数字素养;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民族政策、文化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宣传教育,提高数字化工作人才队伍对意识形态安全的警觉性,并使之深刻理解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总而言之,为规避数字技术所带来的数字黑箱、算法偏见、信息茧房和群体极化、主体异化、记忆分化、思维散化、效果弱化等风险或负面影响,不仅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也要提升技术创造者、平台管理者的辨识能力、创新能力,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技术观、民族观、文化观,从而为询唤、构建各民族成员的文化记忆、集体记忆,进一步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共识提供良好技术条件和人才支撑。
最后,优化数字环境,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叙事文化根基。良好的环境是有效发挥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势、凝聚共识的外在要求。然而,创设良好的环境离不开文化的浸润与支撑。文化也是铸牢中华民族的意识的关键维度。钱穆认为:“民族创造了文化,但民族亦由文化而融成。”这就意味着,“文化以民族为载体依附于具体国家,是民族共同体的深层记忆和民族国家精神意涵的符号化表达”。文化只有“依靠被吸收在群体中的人们所共同接受才能在群体中维持下去”。马克思指出:“共同体是一切文明民族的起点。”习近平则强调:“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实际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凝铸,不仅深刻地映射了历史相承续、共时态稳定的心理图式,还阐释了中华文化在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建构中的根基性力量。因此,在数字环境中,要依托技术赋能,正确发挥中华文化对凝聚共识、共筑复兴的纽带作用。具体而言,一方面,深入发掘各民族日常生活中富含寓意、可提炼的中华民族文化标识,如从神话传说、建筑、服饰、艺术、文学等方面提炼出政治性强、认同度高、便于传播的,且为各民族成员所共意共享的符号标识,然后通过多模态的数字环境整合这些数字叙事资源,并拓宽其供给范围、丰富其呈现形式,从而创设良好的叙事文化环境。另一方面,利用数字思维、数字技术、数字环境将中华文化基因赋予空间意蕴,通过“还原文物风华、再现历史原貌”,使民族文化遗产宣传更有形、有感、有效,从而不断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叙事文化场景。这不仅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发展、赋予其现代魅力,也能够丰富各民族成员的文化体验形式,增强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身份归属感、文化认同感。
总之,随着数字思维、技术、环境的全景式渗透,数字叙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增量空间。然而,数字叙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面临诸多风险和现实挑战。因此,需要我们与时俱进、科学辩证地看待新技术新工具的产生,既要利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讲深、讲透、讲活、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实现二者从外嵌式的“物理组合”到内生式的“化学反应”的有效转变,又要注意到技术赋能意识形态教育的局限、风险,从而不断优化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