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

发布时间:2015-01-14 11:15:00 点击:

各文科单位:

请详细阅读以下教育部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通知,积极动员相关教师申报。

目前具体申报数量尚未收到通知,待收到具体通知后,将第一时间通知各院系。



公司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
2015 3 9
,请各院系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请评审表》电子版、纸质版及成果材料纸质版。

注:成果、附件证明材料只需要纸质版,不需电子版。系统中的《申报评审表》由社科处审核上传,申报者个人无需登录申报系统。

建议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后再上报社科处。



联系人:何琬冰
84110885 E-mail:hewb3@mail.sysu.edu.cn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2011-2020 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奖励办法》(教社科[ 2009 1 号),我部决定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 .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 GB/T 13745-2009 )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 1 )马克思主义;( 2 )思想政治教育;( 3 )哲学;( 4 )逻辑学;( 5 )宗教学;( 6 )语言学;( 7 )中国文学;( 8 )外国文学;( 9 )艺术学;( 10 )历史学;( 11 )考古学;( 12 )经济学;( 13 )管理学;( 14 )政治学;( 15 )法学;( 16 )社会学;( 17 )民族学与文化学;( 18 )新闻学与传播学;( 19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0 )教育学;( 21 )心理学;( 22 )体育学;( 23 )统计学;( 24 )港澳台问题研究;( 25 )国际问题研究;( 26 )交叉学科。

   2 .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 。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 900 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1 1 1 日至 2013 12 31 期间的下列成果:( 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2 )学术论文;( 3 )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实施办法》(附件 1 )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地方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部委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申报限额为 项(具体申报限额以纸质版通知为准)。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 ,以下简称社科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成果申报系统 (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 开通账号申请表 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 010-58803011 。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 010-62510667 ,手机: 15313766307 15313766308 ,电子信箱: xmsb2015@sinoss.net

   2 .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申报评审表》(附件 2 ,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 201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 .申报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 1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3 )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 4 )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4 2015 3 1 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 3 22 日网上申报截止。 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各申报单位需上传完毕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在线审核后,打印《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进行报送。

   5.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五、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 1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9 份(至少 1 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11 份(至少 1 份原件),统一用 A4 纸打印。

  ( 2 )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 3 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 8 份(至少 1 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 8 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 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 4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 1 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5 3 27 日,过期不再受理。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按下述时间报送材料:

   3 23 日 北京地区

   3 24 日 中南地区、西南地区

   3 25 日 华东地区、西北地区

   3 26 日 东北地区、华北地区(不含北京地区)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4 号富盛大厦 1 11 层,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邮编: 100029 )。

  评价中心联系人:王楠、张海泽

  联系电话: 010 58581411 58556246 58556074 (传真)

   E-mail pingjzx@126.com

  评奖办公室联系人:魏贻恒、吴明

  联系电话: 010 66096629 66097507 66096630 (传真)

   E-mail cg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5
1 9

中大社科处

201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