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4 11:15:00 点击:
各文科单位:
请详细阅读以下教育部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通知,积极动员相关教师申报。
目前具体申报数量尚未收到通知,待收到具体通知后,将第一时间通知各院系。
公司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9
日
,请各院系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请评审表》电子版、纸质版及成果材料纸质版。
注:成果、附件证明材料只需要纸质版,不需电子版。系统中的《申报评审表》由社科处审核上传,申报者个人无需登录申报系统。
建议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后再上报社科处。
联系人:何琬冰
84110885
E-mail:hewb3@mail.sysu.edu.cn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2011-2020
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奖励办法》(教社科[
2009
]
1
号),我部决定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
.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
GB/T 13745-2009
)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
1
)马克思主义;(
2
)思想政治教育;(
3
)哲学;(
4
)逻辑学;(
5
)宗教学;(
6
)语言学;(
7
)中国文学;(
8
)外国文学;(
9
)艺术学;(
10
)历史学;(
11
)考古学;(
12
)经济学;(
13
)管理学;(
14
)政治学;(
15
)法学;(
16
)社会学;(
17
)民族学与文化学;(
18
)新闻学与传播学;(
19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0
)教育学;(
21
)心理学;(
22
)体育学;(
23
)统计学;(
24
)港澳台问题研究;(
25
)国际问题研究;(
26
)交叉学科。
2
.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
。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
900
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的下列成果:(
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2
)学术论文;(
3
)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实施办法》(附件
1
)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地方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部委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申报限额为
项(具体申报限额以纸质版通知为准)。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
(
www.sinoss.net
,以下简称社科网)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
成果申报系统
”
(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
“
开通账号申请表
”
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
010-58803011
。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
010-62510667
,手机:
15313766307
,
15313766308
,电子信箱:
xmsb2015@sinoss.net
。
2
.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申报评审表》(附件
2
,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
201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
.申报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
1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3
)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
4
)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4
.
2015
年
3
月
1
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
3
月
22
日网上申报截止。
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各申报单位需上传完毕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在线审核后,打印《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进行报送。
5.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五、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
1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9
份(至少
1
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11
份(至少
1
份原件),统一用
A4
纸打印。
(
2
)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
3
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
8
份(至少
1
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
8
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
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
3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
4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
1
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7
日,过期不再受理。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按下述时间报送材料:
3
月
23
日 北京地区
3
月
24
日 中南地区、西南地区
3
月
25
日 华东地区、西北地区
3
月
26
日 东北地区、华北地区(不含北京地区)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4
号富盛大厦
1
座
11
层,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邮编:
100029
)。
评价中心联系人:王楠、张海泽
联系电话:
010
-
58581411
,
58556246
;
58556074
(传真)
E-mail
:
pingjzx@126.com
评奖办公室联系人:魏贻恒、吴明
联系电话:
010
-
66096629
,
66097507
;
66096630
(传真)
E-mail
:
cg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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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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